江歌母亲诉刘鑫案申请强制执行已通过审核,刘鑫成被执行人******
新京报讯(记者 彭镜陶)1月12日早上,新京报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处获悉,其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刘暖曦(原名刘鑫)赔偿金一案已通过审核,法院已立案。天眼查App显示,1月11日,刘暖曦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1.93万余元,执行法院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江秋莲。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摄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暖曦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暖曦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在被法院判决赔偿江歌母亲江秋莲近70万元后,刘暖曦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1月4日上午,刘暖曦微博账号已被封禁,但当天中午微博上再次出现疑似其新账号,随后也被封禁。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暖曦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1月9日,江秋莲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询问是否收到刘暖曦的赔偿款,法院查询后,表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她已于当日前往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审核期为七天。(新京报)
三亚警方:6人因照相生意争抢客源引发肢体冲突,被行拘15日****** 中新网1月10日电据海南三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10日发布警情通报称,2023年1月6日16时,天涯分局接到报警,在天涯区海月广场沙滩有人打架,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依法将参与斗殴的6名涉案人员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刘某录(男,51岁)、刘某华(男,46岁)、刘某(男,47岁)与赵某华(男,53岁)、李某东(男,52岁)、赵某国(男,49岁)因照相生意争抢客源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 目前,天涯分局依法对刘某录等6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警方提示,市民群众应树立法治意识,在处理纠纷过程中应理性平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海南三亚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截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