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时代海洋命运共同体******
作者:王胜(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南海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丰富和发展,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具体实践。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海洋治理形势亦面临巨大挑战。海上霸权主义不时显现、海洋环境污染负面效应不断溢出、小岛屿经济体因气候变化、海洋污染等影响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和发展困境,这些海洋治理领域的挑战亟需新的治理理念、理论和方法。“海洋命运共同体”这一重要思想,为全球海洋治理指明了新的方向。
构建新时代海洋命运共同体,要深刻领悟其精髓要义。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一脉相承,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海洋领域的具体实践和全新拓展。从政治上来看,海洋命运共同体致力于构建全球海洋和平环境,促进国际海洋秩序的公平正义。从经济上来看,海洋命运共同体旨在实现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和实现共同繁荣;从安全上来看,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反对海上霸权主义,走互利共赢的海上安全之路,合力维护海洋和平安宁。从文化上来看,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文化交流互鉴与开放包容。从生态环保上来看,海洋命运共体主张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有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实现海洋的绿色、低碳和永续发展。海洋命运共同体思想搭建起了中国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四梁八柱”,构建了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生态等“多位一体”的理论体系,深刻展现了中国和合思维,是“天下大同、亲仁善邻、爱好和平、互利共赢”等传统文化精髓在当代全球海洋治理领域的具体呈现。
构建新时代海洋命运共同体,要坚决反对错误思维。一是要反对全球海洋霸权主义思维。15世纪末的全球地理大发现,使人类前所未有地通过海洋联系成了一个整体,覆盖地球表面71%面积的海洋自此成为强权争霸的重要舞台之一。海洋霸权国家轮番登场,纷纷试图构建以自身实力和单边利益为基础的海上安全、海上贸易秩序,“落后”国家的被侵略、征服、残杀、掠夺和奴役贯穿其中,甚至多次将人类置于战争的阴霾。
二是反对海洋零和博弈思维。海洋足够宽广,容得下所有国家的发展,海洋不是“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舞台,部分国家秉持冷战思维,在海洋安全领域建立排他性安全同盟,只能恶化全球海洋安全形势。
三是反对“公地”思维。海洋资源丰富、蕴藏巨大发展能量,但海洋不是一片可以无限攫取的“公地”,全人类应该携手努力解决海洋环境污染、渔业过度捕捞、海洋生物多样性受损等“悲剧”。四是反对“搭便车”思维。海洋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没有国家可以独善其身,每个国家都应承担与其权利和利益相匹配的责任,共同担负起全球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构建新时代海洋命运共同体,要持续加强国际合作。一是要和全球重大海洋倡议进行对接。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制定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其深度契合,相互补充,相辅相成,中国推动构建新时代海洋命运共体就是要在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框架下与全球海洋倡议协同增效,共同发展。
二是要积极打造面向全球的蓝色伙伴关系。把发展蓝色伙伴关系培育成中国与全球海洋国家关系的新增长极。
三是积极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加强与海洋国家的“五通”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奉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理念实现休戚与共的发展。
构建新时代海洋命运共同体,要推动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日益成为人类新的“蓝海”领域,海上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海工装备的研发与运用、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蓝碳”领域的市场技术和人才合作、海上互联互通建设正日益成为全球海洋国家实现发展的重要途径,推动具体领域的务实合作,成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必由之路。
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拓展与实践,海洋命运共同体蕴含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能够指引人类化解当前全球海洋治理面临的一系列挑战与困境。在后疫情时代,全球海洋国家更加期盼构建公平正义的海洋安全秩序,更加追求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的共同繁荣发展,更加坚定奉行走合作共赢的海上安全之路,更加笃定全球海洋文化的开放包容,更加注重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必将引领人类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持续释放数字经济的澎湃动能******
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为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数字经济发展澎湃动能描绘出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
新时代十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深刻洞察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明确提出数字中国战略,并先后出台《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文件,着力推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据统计,2012年至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超4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1.6%提升至39.8%,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新平台蓬勃兴起,线上线下融合、远程医疗、智慧物流等应用场景全面铺开,数字技术正进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新动能、新优势”。
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稳增长”提供关键力量。面对全球疫情反复、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复杂严峻形势,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推动了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帮助市场主体重构组织模式,实现跨界发展,打破时空限制,延伸产业链条,畅通国内外经济循环,成为我国经济恢复向好的“加速器”。
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调结构”提供新引擎。随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在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制造服务精准化和制造过程数字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伴随着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的广泛应用,近年来我国网约车、网上外卖、数字文化等市场规模领先全球,为服务业创新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数字经济为我国经济“促转型”提供重要保障。数字经济的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特点,成为我国推动数字经济与绿色发展产业融合的重要结合点。过去十年,在“东数西算”等重大工程的带动下,我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速,以数字为“基底”的新应用、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数”“实”融合竞逐新赛道,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慧工厂建设有力推动传统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为加快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供重要支撑。
放眼全球,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速创新,正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我们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抓住数字技术变革机遇,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效应,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战略前沿领域,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促进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并实现集群化发展,打造世界级数字产业集群。同时,要利用数字技术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赋能传统产业,加快金融、物流、零售、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塑造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构建起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构建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形成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防范各类风险挑战;着力完善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起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必须着力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大国,我们不仅要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数字化国际规则制定、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在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中发挥作用,为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力量。
(作者:潘玉驹,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温州大学研究基地研究员、温州大学副校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